弗洛伊德曾运用精神分析学说,对一些案件的侦破起了一定的作用,因而维也纳警察局不仅同他相识,有时遇上难题也会登门请教。
一天,弗洛伊德在街上散步,由于心情不好,走着走着把回去的路忘了。正在为难之际,就听到身后有人叫道:“博士,你上哪儿去?”
弗洛伊德回头一看,原来是警察局的布列尔警长。
“出来散散心,现在也不知道走到哪儿,找不着回去的路了。”他用手摸摸犹太人所特有的浓密胡须,苦笑了一下。
“那太好了,我正要到您府上去呢,有件事想请您帮忙。我来送您回去吧。”
“是什么案件?”弗洛伊德问。
“5天前,在郊区,有个漂亮的女人被人杀害了,作案时间是在下午一点半到两点之间……”
“对不起,警长先生,请给我一支雪茄烟。真粗心,把买烟的钱都忘带了。”
“雪茄烟没有,请抽支香烟吧。”警长恭敬地递上烟。弗洛伊德随即把它点燃,大口地吸了起来。
“被害人的丈夫是在维也纳交响乐团里弹钢琴的。案件发生时,他正在剧场里参加演出。目前,有两个人值得怀疑,但缺少有力的证据。”警察边走边继续说。
“现场有没有凶手遗忘的东西?”
“在大门口捡到一支只吸了一两口的香烟,牌子和您现在抽的完全一样。”
听到这里,弗洛伊德不由地把叼在嘴上的香烟取下,两眼朝它凝视着。
“下午一时左右,被害人曾在前院里打扫,这是一个正巧路过那里的邮差看见的。门口的烟头,一定是凶手丢下的,还用脚踏过。”
“两名嫌疑人都抽烟?”
“是的,而且是抽同一个牌子,所以让人一时难以确定。这两个嫌疑人,一个是音乐学院的学生。由于被害人的丈夫,经常要去外地演出,把她一人留在家里独守空房,也许是耐不住寂寞,后来就和那个学生好上了,听说还常常把他带回家呢。”
“那个学生有杀人的动机吗?”
“最近,那个学生突然同别的女人正式宣布订婚,被害人知道后,非常气愤,因而二人近来经常争吵。”
“另一名嫌疑人呢?”
“是被害人居住地区一个推销缝纫机的人。他对被害人的姿色赞羡不已。也许那天他看到被害人一人在家,就起了歹意,闯进屋里企图勾引……”
“你是说,”弗洛伊德望了警长一眼,说道:“他遭到了拒绝,恼羞成怒,就把她杀了?”
“不过,证据不足,所以才想请博士明天到局里来,使用催眠术进行询问。”
“布列尔先生,我对精神症患者进行催眠术时,对方是信赖我的,所以会有效果。而嫌疑人就不同了,精神紧张,抱有敌意,那样就失去效果了。”
“这样说来,您也无能为力了?”
“其实,不使用精神分析法,也能做出判断。”弗洛伊德吸了最后一口烟,就把烟头扔在地上。“凶手如果是那个学生的话,是不会将刚吸了一两口的烟丢在大门口的,你想,既然他常来被害人的家,嘴上叼着烟走进走出,是很平常的事;而推销员就不同了,他们为了推销产品,也常进入陌生人的家,出于礼貌,在踏入每户人家之前,往往在门口就把点燃的烟丢掉,再用脚踩踏,这已是他们的一种习惯。因此,在被害人的门口能如此注重礼节的人,无疑是那个推销员了。”
后来通过侦查和审讯,证明弗洛伊德的分析是正确的。(当代文萃 徐天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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